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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枫从来没喜欢过人,但他被很多人喜欢过。
喜欢沈诏是意外,一开始只是觉得好看,是真的好看,跟贺清桓喜欢的顾望不一样,顾望的好看,带了男生的英气和桀骜在里边,除了贺清桓,没几个人压得住那样张扬的五官。
沈诏的好看,是没有任何攻击性的,让人从心底里开始发软发麻。
也就一开始靠着脸,让越枫多注意了那么几眼,后来越枫发现沈诏这小孩儿还挺有意思的,是真的意思。
但当你觉得一个人特别有意思,还时时刻刻的关注对方的时候,你离沦陷也就不远了。
越枫发现自己栽了。
扎扎实实彻彻底底的栽在了沈诏身上。
说起来,这小孩儿真的不太聪明,一杯奶茶一根棒棒糖就能哄得跟着你屁股后边到处跑,可说是这么说,说是沈诏不聪明,但也太他妈不聪明了,你明说我喜欢你他都能笑嘻嘻的让你请吃饭就答应你,眼里完全没有任何当真的神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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