繁体
住。假使搬家,自然是他需要搬家,而不是我。
我早已经住过来他这边,然而,我们之间并没有正式的开诚布公表明同居。
搬家的话,我想了半天,后来也没有提起。我劝檀谊沉搬家,那么我自己总要跟着去,又摸不清他对于同居抱着怎样的看法。虽然我们始终一直住在一块,不过是我单方面住进来,也不算真正搬家,我大部份的东西仍旧放在对面的屋子。
隔天到公司开会,结束后出去,我叫住范为邦,记得他之前住在靠近青湾的蒲定,搭乘地铁的话,两地只隔着两三站的距离,开车十几分钟,然而发展就差得远了。青湾近海一带盖了许多船坞,有不少游艇停泊在那里;往山这边发展,则是连排的公寓,独立的洋房,这两年也有一些新兴的小区大楼,还有医院、学校,也可算热闹了。
Loading...
未加载完,尝试【刷新】or【退出阅读模式】or【关闭广告屏蔽】。
尝试更换【Firefox浏览器】or【Edge浏览器】打开多多收藏!
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,可以切换电信、联通、Wifi。
收藏网址:www.haimashu.com
(>人<;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