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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诺的理论其实很简单。
一般来说,尸体如果被凶手分尸,或是被凶手用另外的方式处理了,一般是为了隐藏尸体不被人发现,但是如果凶手在尸体上所加诸的行为超过藏尸的度了,被判定为多余的行为,那凶手的行为可能就并不一定是为了藏尸,很可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某种幻想和快/感。
就像剥皮案的凶手,他除去杀了人弃尸在戏台,他甚至还剥皮,如果剥皮解释为他要隐藏死者的身份,那他为何还要将尸体摆成皮影人的模样,又在之后将死者的皮雕刻成了皮影人?
这就是因为,他的幻想存在其中。
同样的道理却不能套用在这次的人骨汤案上。
一般来说,变态杀人中的确是有人有食尸的癖好,但大多数都是自己食用,而不会是用这样的方式让其他的人吃。
凶手分尸可能真的是为了掩藏尸体,但是尸体现在又如此大张旗鼓的展示在众人面前,这两者太过矛盾,唯一的结论,就是杀人者和将尸体放在锅中的人应该不是同一个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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